關于《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解讀
2017-12-07現將《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公告》制發背景
為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貫徹落實“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服務,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進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制發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一是確定北京市海淀區國家稅務局、北京市昌平區國家稅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直屬稅務分局作為試點單位,試點單位在其管轄范圍內確定試點企業。
二是對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實行無紙化管理,除無法在申報表中體現內容的紙質憑證外,試點企業正式申報時只提供電子數據,無需提供紙質申報資料。
三是電子數據通過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出口退稅申報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稅務機關網上反饋受理結果。
四是涉及預警和騙稅類疑點,試點企業需按要求提供資料。
五是試點企業出口退(免)稅申報資料需裝訂成冊留存備查。
三、《公告》執行時間
自2016年6月1日起,試點單位開始受理試點企業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


